2025/7/2 15:23:36
为应对CBAM碳关税,水泥企业将加快转变生产方式,加大对绿色技术和环保措施的投入,提升科技含量,促进产业由高碳向低碳转型,推动企业优化产业结构,加速淘汰不能达标的落后企业,有利于行业长期的可持续发展。
CBAM认证对水泥产品碳排放要求主要包括排放监测范围、排放计算方法以及相关基准值等方面,具体如下:
排放监测范围:
直接排放:水泥生产过程中的燃料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,如与物料干燥有关的排放需监测。对于铝制水泥,还包括原材料中的碳酸盐(如果使用)和烟气净化产生的生产过程排放。水泥熟料的直接排放监测则涵盖煅烧原料中的石灰石和其他碳酸盐、各类窑炉燃料燃烧等产生的排放。
间接排放:主要是与生产过程中使用电力相关的间接排放,需收集用于为装置供电的能源数据,应用排放因子来估算单位电力消耗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。
前体排放:由于水泥属于复杂商品,其内含排放的确定需要包括前体水泥熟料的内含排放,如果生产过程中使用了煅烧粘土,也需包括煅烧粘土的内含排放。
排放计算方法:
标准方法:使用预先确定的排放因子,这些排放因子代表特定行业或部门每单位投入或产出的平均排放量,通过“排放=热流量×相关排放因子”等公式计算。
质量平衡法:测定所有燃料和输入材料中的碳含量,确定所有输出材料的碳含量,排放量为投入和产出之间的差额,适用于生产的商品中仍含有碳的情况。
基于测量的方法:直接在烟囱中测量温室气体浓度或使用抽取式测量,再测量烟气流量,从而确定排放量。
碳排放基准值相关要求:CBAM基准值设定遵循“行业最佳实践”原则,会选取欧盟境内同类产品碳排放强度前10%的企业作为基准样本,计算其平均排放强度作为行业基准值。过渡期内,企业可使用欧盟提供的默认值,但2024年10月后实际排放数据占比不得低于80%。2026年正式实施后,需提交经第三方验证的实际排放数据。当进口产品的隐含碳排放高于欧盟基准值时,进口商需按差额购买CBAM证书。